《道教教理教義》:「清靜」

 

 

「清靜」是道教教義的基本概念之一,也是道教徒必須遵行的修持方法和處世態度。「清靜」和「無為」是兩個類似的概念。其含義為清心寡欲、無為和靜。道教認為「清靜」是道的根本,萬物清靜,「則道自來居」。老子認為是大自然最早的一種形態;又是指修養過程中獲得成功的一種境界;也是指他所理想的社會與領導者的一種政治風格,即是「道」之「無為而無不為」。

 

老子說:「清靜為天下正,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欲而民自樸。」因而把「清靜」作為身心修養和治國安民的基本法則。《清靜經》中說的「無形」、「無情」、「無名」,都是指「道」的「清靜」現象而言;道教的修養功夫,應效法其「道」的「清靜」與「常清靜」,能做到「常應常靜」,

 

就說明已達到了「清靜」的最高境界,這種境界就是「道」的「無為而無不為」。唐代高道司馬承禎認為修道必須收心,而收心*的關鍵在於「守靜去欲」。他說:「心為道之器宇,虛靜至極,則道君而慧生」、「靜則生慧,動則成昏」。道教認為,人修煉精氣當效法「道」的清靜本性,「清其心源」、「靜其氣海」、「常清常靜不起縴毫塵念」,做到「內觀於心,心無其心;外觀於形,形無其形」,最後達到六欲不起,空無了悟的境界,才能修成金丹之道。

 

 

字詞注釋:
收心:把放縱散漫的心收拾起來,約束做壞事的意念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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