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幽冥問答錄》(四) 大修行人死後亦須到冥司聽判否

 

 

問:冥司所最重者,為何種之德行?所最惡者,為何種之罪業?
答:冥司所最重者,男為忠孝,女為節孝,此二種人雖有罪業,亦必為之減輕。所最惡者為淫殺二業,殺業又較淫業尤重,至若因淫而殺害人命者,則二罪俱發,罪加一等。古人云:「萬惡淫為首,百善孝為先」,誠非虛語也。

 

問:冥司既無成文法律,則罪輕罪重,如何衡量?
答:此視其犯罪之動機與所生之結果,衡情酌理,以定輕重。今姑以竊盜為喻,如竊者本迫於生計,非有妄用;或被竊者係一富人,數又不大,於富人生計,並無影響,富人視之,亦不甚惜;又或所竊者係將攜往嫖賭煙酒不正當用途之錢,則其罪尚輕。萬一富人被竊,使婢僕受責,以致氣憤自殺者;或貧人買米買藥之錢,因失竊而致餓斃或病之者;或被迫還挺身回鬥以致殺人命者,則案情甚重,又不可以尋常竊案視之矣。

 

問:冥司判罪亦間有錯誤否?
答:否!冥司對於犯人罪狀皆早有精密調查及確實證據,故審判極為公允,從無錯誤之事。

 

問:吾人一日之間,一生之內,念起念滅,不知多少,為善為惡,即自己亦不能盡記,冥司記人功過,瑣細必錄,又何其不憚煩*如此?
答:人之思想,如念起念滅,旋作旋忘,如空中鳥跡,水面浮漚,所關係者至微,則冥司亦不予記載。如一心專注,念念不離,則雖未見之行為,亦有功罪可錄;若由想成行,則功罪愈顯矣。
*不憚煩:不怕麻煩。憚:怕、畏懼。

 

問:大修行人,死後亦須到冥司聽判否?
答:冥司所管者皆業中人,或庸碌無大善惡者;若大修行人,死後立登天界,不由冥府經過,若是者冥冊無名,無可審判也。其或昇天稍緩,尚須由冥府經過者,冥官或避位迎之,其魄漸行漸高,如步雲梯,及近庭案,則高齊屋脊矣。若是者點名一到,隨登天界,亦無可拘繫也。

 

 

白話詮釋
問:陰間最重視的是哪種德行?最恨的是哪種罪業?
答:陰間最重視的德行是,男的忠誠報國,孝順父母,女的貞潔守節,孝順父母,這兩種人雖有其他罪業,也必能減輕刑罰。陰間最恨的是邪淫、殺生兩種罪業,殺生比邪淫罪惡還要重,如果因為邪淫而殺人害命,則是兩罪全犯,罪加一等。古人說:「萬惡淫為首,百善孝為先」,實在不是假話呀。

 

問:陰間既然沒有成文法律,那麼罪輕罪重,如何衡量?
答:這要看他犯罪的動機和所產生的結果,衡量情節、依據道理來判定罪刑輕重。現在用盜竊來作比喻,如果盜竊的人是迫於生計,不是將盜竊的錢財亂用;或者被盜竊的是一個富人,盜竊數量不大,對於富人的生計並沒有影響,富人對這些錢財也不是很痛惜;又或者所盜竊的是將要花在吃喝嫖賭等不正當地方的錢財,那麼盜竊的罪就比較輕。
萬一富人被盜竊,使奴婢僕人受到責罰,以致奴僕氣憤自殺; 或是貧窮人買米買葯的錢,因為失竊而導致餓死或病死;或被盜之人被迫與竊賊發生打鬥,導致殺人害命,那麼案情就非常嚴重,不能以尋常盜竊案來對待了。

 

問:陰間審判犯罪應負的刑責,有沒有錯誤的情形?
答:不會。陰曹地府對於犯人的罪狀都早有精確謹慎的調查,證據確鑿,因此審判非常的公允,從來沒有審判錯誤的事。

 

問:我們一天之中,一生之內,念起念滅不知道有多少,是善是惡即使自己也不能全都記得,陰間官吏記錄人的功過,纖毫必錄,怎麼就不嫌麻煩呢?
答:人的思想,念起念滅,做過就忘了,像空中的鳥飛過的痕跡,水面的泡沫,影響不大的,那麼陰曹也不予記載。如果一心專注,念念不忘,雖然沒有付諸行動,也是有功過被記錄的; 如果由想法付諸行動,那麼功過就更加明顯了。

 

問:大修行人死後也要到陰曹地府聽候審判嗎?
答:陰曹地府所管轄的都是受業力支配的人,或者平凡庸俗沒有大善大惡的人,如果是大修行人的話,死後立即生佛國、生天界,不需經過陰曹地府,像這樣的人地府冥冊沒有名字,無從審判。或者生天稍緩,還要經過陰曹的人,陰間官吏一般起座迎接,他們的魂魄越走越高,像步上雲梯一樣,等到靠近庭內幾案時就到屋脊那麼高了。像這樣的人點名一到,就立即登天界,也無從拘提監禁的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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