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哲學家以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等五類物質的特性及其生剋規律來認識、解釋自然。醫家又將此哲學理論應用於醫學,用來解釋人體內臟間的關係,臟腑組織器官的屬性、運動變化和人體與外界環境的關係,逐漸形成了五行學說。
五行學說認為,世界上的一切事物,都是由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種基本物質構成的。五種物質之間不是孤立存在的,而是在相生、相剋的運動中維持著協調與平衡。
自然界中的五行不是孤立存在的,它們之間通過相生與相剋的變化,維持著相對平衡。
五行相生
指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等五種物質間具有相互滋生和助長的“母子關係”。五行相生的次序是: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。
五行相剋
指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等五種物質之間具有互相制約和排斥的關係。五行相剋的次序是:木剋土,土剋水,水剋火,火剋金,金剋木。
五行相乘*
是五行之間過度的“相剋”,超過正常制約程度,所以相乘的次序與相剋相同,即木乘土,土乘水,水乘火,火乘金,金乘木。
乘:乘有乘虛侵襲之意。
五行相侮*
指五行之間的反向剋制,即“反剋”,其次序與相剋、相乘相反,即木侮金,金侮火,火侮水,水侮土,土侮木。
侮:有恃強凌弱之意。
資料來源:《圖解中醫》「基礎篇」- 五行學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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