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隍神

 

 

城隍神,就是負責守衛城池的神祇。在古代,城池不僅提供民眾居住的場所,提供交通貿易的場所,還起着護衛民眾免於洪水、寇盜等天災人禍的危害的重要作用。城池的這種重要性,使得城鎮民眾祈望冥冥中有神力保護城池,讓民眾安居樂業。

 

中國的城隍信仰最初大概只是自然崇拜的一種,後來隨着城市增多,城市人口的增加,民眾對於城市安全和繁榮的期望,加上中國素來有「有功於民者則祀之」的傳統,於是城隍神就變成了有血有肉,充滿感情,「人格化」的神祇。

 

城隍神的人選
由於城隍神是人們心目中剛直不阿的陰間長官,所以全國各地的城隍神大多由過世的「正人直臣」担任。

 

城隍受皇朝重視
宋代朝廷把原來民間流行的城隍祭祀納入皇朝的祀典,明太祖朱元璋時,根據城市的等級對城隍的品位以及祭祀規模也作了統一的規定。明清二代,城隍廟的興建遍布全國各地,城隍神也受到特別的禮拜與崇敬。最終城隍成為深受社會各階層崇拜的重要神祇。

 

城隍神顯靈
較早記載是南北朝時期《北齊書》的《慕容儼傅》。明清時期,更有記載城隍神與地方官陰陽合作,幽明共治,共同掌理一方民政事務。

 

 

《咫聞錄》「陰陽太守」

 

據說有一位新選太守由水路赴任,船行三日,忽然看到鄰船旗上所寫的官階與自己的相同,不禁大吃一驚,暗想會不會是前任回籍,正好也打此經過。經打聽,對方說是去赴任的,這位新選太守心想鄰船的太守一定是假冒他的官名,沿途打抽豐*、騙財禮的,要不他們為什麼一見自己的旗號,馬上把他們的旗號收起就走?

 

在好奇心的驅使下,新選大守便到鄰船拜會,要求索看對方的赴任部憑。一看之下,發現兩人的姓名雖異而赴任的任所卻相同。新選太守心下不免嘀咕:朝廷既然派我去治理這個地方,為什麼又派了別人,難道是朝延搞錯了嗎?對方回答說,不用掛慮此事,你赴你的任,我赴我的任,你是陽間太守,我是陰間太守。

 

新選太守一聽,頓時釋然,趕忙對陰間太守說,既然你我都是治理同一個地方的,許多民間的詐偽之事,陽間很難弄清,而陰間卻可以洞察分毫,以後還要請你多指教,這樣民間就沒有冤獄了!

 

到了任所後,按照慣例,太守當晚到城隍廟求拜,宣誓就職。這時,陰間太守又出現了,盛情接待陽間太守。城隍殿堂的陳設佈置,也與陽間衙門一般無二,原來陰間太守就是城隍神。

 

此後,陽間太守經常到城隍廟,就地方上的疑難冤獄等問題向城隍神請教。有一次,一翁與其鄰居素有仇隙,故意將兒媳推入水缸淹死,反誣是鄰居所為,並買通一少年作偽證。訴上官府後,鄰居大呼冤枉。陽間太守覺得此事可疑,就去請教城隍。第二天,按城隍所教的,陽間太守把堂上的大鐘內側塗黑,讓該案的可疑人等都把手伸人鐘內,說昨晚城隍老爺吩咐,能將殺人者的名字寫在掌上。過一會,太守讓他們把手都拿出來,發現只有死者之翁的手是黑的,而其他人的手都是乾淨的,於是厲聲呵斥說:「是爾殺媳,圖賴人也!」原來,死者之翁害怕城隍把名字寫在他的手上,拼命把手掌靠在大鐘的內壁,沒料到內壁上塗有黑炭,結果把手弄黑。就這樣,在陰陽太守的合作努力下,當地的吏治清明,百姓安居樂業,陽間太守也因此而獲得很好的政聲。

 

 

資料來源:《民俗八神》 – 揚善止惡的象徵

 

城隍誕:農曆五月十一日

 

*打抽豐:向富有的人抽取小利,或藉故向人求取財物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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