顛倒是非善惡準則的錯誤觀:自認為行善其實是造孽的行為 (五) 是善非善

 

既然行善,何以又有是善、非善之說呢?

 

舉例來講:魯國法律規定,若有人肯出錢去贖回,被鄰國捉去作臣妾的百姓,政府都依例付給一筆賞金,作為獎勵。

 

孔子的學生子貢,贖人卻不願接受獎金,孔子知道了就罵他說:「你錯了,君子作事何以移風易俗,行為將成為大眾的規範,怎麼可以只為了自己高興,為了博得虛榮,就隨意去做呢?現在魯國富人少,大都是窮人,你這樣創下了惡例,則大家認為贖人接受償金是丟臉的事,則以後還有誰贖得起人,從此以後贖人回國的風氣,將慢慢消失了!」

 

還有一例:子路救起溺水之人,主人送了一頭牛道謝,子路收了起來。孔子聽到了說:「從此魯人必樂於拯救溺水之人了。」因為一個肯救,一個肯謝,則會釀成風氣。

 

以上二例,以一般人的觀念說,子貢不領償金是廉潔的好事,子路接受贈牛,是一大敗筆,但孔子的看法卻與眾不同。

 

因此說:凡人行事,不可只看行為,必須看他的流弊;不可只看現在,必看事情的結果;不可只論個人的得失,需看對大眾的影響。

 

若現行似善,而其結果足以害人,則似善而實非善。若現行雖然不善,而其結果有益於大眾,則雖非善而實是善。舉此一例可以旁通,例如:不應寬貸,過份稱讚別人而迷人神智,為守小信而誤大事,寵愛小孩而養大患……等,都急待吾人冷靜檢討改善。

 

而這些正是一般凡眼俗見所言:「好心被雷親」的原因。

 

(明天續)

《了凡四訓語解精編》節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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